武汉通过最严条例防治尾气 停车超过三分钟要熄火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记者陈凌墨
继武汉市发布“10月1日起三环线内黄标车禁行通告”后,昨日,《武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这意味着,该市将进入机动车污染防治最严厉时期。
目前,武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70万辆,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量34%,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
倡导绿色出行
停车三分钟以上要熄火
《条例》提倡公民绿色出行,首次提出“机动车停车3分钟以上熄灭发动机”。
据了解,机动车怠速运转时的污染物排放量,比正常行驶时高5—6倍,油耗也比正常行驶高出近一半。
“停车3分钟熄火,是倡导性条款,主要是为了培养市民的自觉行为,而不是以处罚为目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相关负责人说。
“无车日”动真格
非紧急公务须停用公车
《条例》规定,武汉市政府应创造条件方便公民绿色出行,降低非公交类机动车的使用强度。每年9月22日“无车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必须停止使用公务车。
根据该市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市政府可确定禁止高排放机动车行驶的区域、时段;在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时,可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环检绑定安检
无环保标志最高罚2000
《条例》规定,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进行,有效期一致。未经环检或环检不合格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核发安检合格标志。这意味着,环检不合格的机动车将不得上路。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若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将被处以2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继续上路的,处300—1000元罚款;若未取得环保标志或环保标志过期,将被处以500—2000元罚款。
据武汉市副市长秦军介绍,该市已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线104条,全面实现机动车环检与安检同步,累计核发环保标志22.2万套。
重罚“黑尾巴车”
逾期不改按日连续处罚
按照《条例》,上路排放黑烟的机动车,将被处以200—500元罚款。若逾期未改正继续上路,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对于弄虚作假的环检机构,最高可处以5万元罚款,严重者将被撤销其环保检验委托,并向社会公布。
1-8月优良天气不足一半
本地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主因
昨日,武汉市副市长秦军透露,今年1—8月,该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49.4%,比去年同期下降2.5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平均浓度,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3.7%、6.5%。
秦军说,武汉市雾霾天气近年来呈多发频发态势,空气质量总体处于全国同类城市下游水平。本地污染物排放量大,是空气质量难以改善的根本原因。
目前,武汉市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PM2.5,其次是PM10。据研究,PM2.5污染源中,约25%来自工地和道路扬尘,约24%来自工业生产,约16%来自煤炭燃烧,约20%来自汽车排放。
明年武汉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
据秦军介绍,目前该市车辆注册登记统一按国Ⅳ排放标准(我国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计划到2015年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汽柴油。
秦军表示,根据《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该市正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将全面落实压煤、治企、控车、降尘等措施,到2017年,努力实现PM2.5、PM10年平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20%、38%的目标。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