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过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地方立法

27.05.2016  18:19

  新华社武汉5月27日专电(记者廖君)“造成山体、水体、农田、林地、湿地、绿地等生态要素破坏的,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6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

  根据《条例》,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区域分为生态底线区和生态发展区,实行分区管控;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控、有序利用、绿色发展的原则,实行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调整基本生态控制线;武汉市将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鼓励和支持通过政府投资、企业投入和社会融资等方式,多元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保护。

  《条例》强调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实施最严格保护。其中明确规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一经划定,不得擅自调整,造成生态破坏,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据介绍,《条例》将报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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