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解剖“疑难杂症” 提高“诊疗”水平

26.06.2014  15:34
  

    会议现场 摄影 于松平

   

  论文作者发表观点 摄影 于松平

  本网讯(通讯员 周晶晶 张卿)“非接触式毒品犯罪的证据如何收集?”“毒品交易中居间行为该如何认定?”6月25日,国际禁毒日前一天,武汉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工作座谈会,交流分享毒品案件办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经验与思考。

  “据统计,目前约有2亿人在使用毒品,吸毒人群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每年因滥用毒品致死的人数高达20万,还有上千万人因吸毒丧失劳动力。”武汉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黄静指出,打击毒品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检察机关要发挥在禁毒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禁毒方面的各项工作,为营造无毒、绿色的社会氛围作出努力。这也是举办此次座谈会的初衷。

  此前,武汉市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在全市检察机关收集了26篇高质量论文,并汇编成册。这些文章围绕毒品犯罪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新型毒品犯罪、毒品案件办理机制等理论和司法实务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当天会议上,部分论文作者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有论文通过数据统计反映出,近三年,武汉市未成年人毒品犯罪案件数呈现逐年大幅上升趋势,增长率达164.7%。“在犯罪未成年人总数逐年下降的情况下,毒品犯罪未成年人人数却成倍增长,足以说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形势日趋严重。”论文作者指出。

  还有论文作者针对非接触式毒品犯罪证据的收集与采信、毒品交易中居间行为的认定及证据锁定、技侦证据的规范与采信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例如,武汉市检察院公诉处干警李颖提出,在非接触式毒品犯罪证据的收集过程中,除了要树立诉讼观念、将证据意识贯穿始终外,还要重视犯罪情报的收集与研判、及时运用技术侦查措施并固定证据、选择合适的破案时机、重视对犯罪现场的勘验及周围群众的访问等。又如,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唐锴针对技侦证据的采信问题,建议侦查机关应尽力通过技侦措施获取直接证据,而非将取证重心放在如何将非法证据“转化”为“合法证据”。

  湖北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处副处长赵慧参加了座谈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了点评。他认为,这些论文从工作实际出发,质量高,体现出了武汉检察干警较高的法律素养,有的文章针对性强且分析全面,提出的问题很有价值和意义,自己很受启发、收获良多。

  武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姜建辉表示,此次研讨活动提出了很多毒品犯罪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理论与实务结合紧密,很解渴,拓宽了大家的视野。他指出,现今办理的毒品案件中,贩卖毒品的数量越来越惊人,新型毒品越来越多,犯罪形式越来越多变,手段更加隐秘,给办案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但正是各种“疑难杂症”的存在,促使办案人员的“诊疗”水平不断提高。”姜建辉说,“今后还要多举办类似的专题研讨会,通过“解剖麻雀”提升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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