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态保卫战新城区打响第一炮 426个项目被清退

12.01.2015  11:06

  长江商报消息 清退426个项目;投资160亿元的建设项目,因占生态底线须重新选址

  □本报记者 周舜尧

  继深圳之后,武汉成为全国第二个以政府令形式划定生态控制线的城市。

  2013年,武汉市划定1814公里生态控制线,其中1566公里为“生态底线”,提出最严格保护措施,这些底线内建设项目将被逐步分类清理处置。保护生态底线也列入了武汉市2014年度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的项目范畴。

  投资160亿元的建设项目,因部分占用生态底线而被要求另行选址。投上亿元资金让生态控制线内已批项目搬迁。

  目前,武汉市已完成对底线区内既有的1682个项目的清理,其中,426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逐步迁出“生态底线”。

   百年采石业终结

  上世纪80年代,武汉市蔡甸区共有334家采矿厂,在带来经济利润的同时,也付出了环境代价。

  2014年6月9日,武汉市蔡甸区侏儒山街土龙村的长艳山上,一座全新的乡村公墓基本修建完成。土龙村村民刘少发说,这座可容纳四五百个墓穴的公墓所在区域,此前是一座采石厂,如今这样的采石厂在蔡甸或关停或改造。

  参与生态控制线承诺问题整改督查督办的蔡甸区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长江商报记者,从2003年起,蔡甸区的采石厂开始陆续关闭,到今年初,只余最后4家。

  时间倒回2014年5月,蔡甸区组织公安、城管、林业、矿管、侏儒山街等14个部门和单位,出动人员120余人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仅剩的4家采石企业进行断电、封路等关停措施。

  早在2014年4月30日,蔡甸区矿管总站及相关部门就注销了上述4家采石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照。在正式实施关停措施后,也意味着从晚清开始,蔡甸延续100多年的开山采石的历史,正式宣告终结。

  在采石厂全部关停后,该区主要还实施了矿区受损房屋鉴定维修和矿区迹地治理以及打击盗采等工作。一个矿石开采整治的案例中,蔡甸区奓山街丘林村村民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奓山街丘林村蔡坳山(已关闭的奓山街三红矿区)非法开采建筑用砂岩,经多次制止后仍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人民币66.2217万元。因张某非法采矿已涉嫌矿产资源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在对矿山关停后的农户房屋修缮方面,蔡甸区责成下属有关部门对其所属军山、土龙、横山3个矿区300米左右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对96栋疑似存在损坏的房屋进行了房屋安全技术鉴定,修缮受损房屋76栋。

  此外,蔡甸区还计划斥资1.7亿,治理伏牛山、丘林及和平三大采石矿区。

   亿元回购买“教训

  2014年8月,来自南方沿海城市的一家公司,拟在武汉投资高达160亿元的工业项目,因这一项目建设需要,要求武汉市政府提供2800余亩土地供其落户。

  这一项目事实上早在武汉市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之前即有协议,并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在最初的规划方案中,需占用生态底线区面积近300亩。

  根据2013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中,“确因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调整,需对生态底线区进行调整的,应事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按照这一要求,武汉市政府就上述项目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书面报告,并就能否调整生态控制线征询人大的意见。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卢国祥表示,在生态保护上的欠账迟早要还,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即使是再大的项目也必须严格按法定图则行事。卢国祥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当时主任会议成员们的一致认同。在收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之后,武汉市政府决定对项目重新论证,另行选址。

  在武汉市过去一年的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实施问题上,不仅市级层面体现了建设项目给生态控制线让道的原则,在区级层面也有这样的案例。

  “一个项目的搬迁,就涉及亿元以上的资金。”武汉市新洲区副区长吕文洲说,因基本生态控制线和区原有建设规划存在矛盾,线内很多项目都具备合法的规划和土地手续,搬迁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最终还是遵循了保护生态线的原则。

  然而去年上半年,新洲区在对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的清理过程中,发现一个地产项目在生态控制线内有30万平米土地已批未建,这一项目早在2007年通过了建设规划审批,当时武汉市尚未绘制生态控制线。

  最终,新洲区政府决定依照法定程序,按现有价格回购土地,还原基本生态。该处房地产项目,位于汉施公路与武汉外环高速交会处,属于武汉市生态控制线中的外环生态廊道规划范围,由于土地规模较大,政府需投入上亿元资金补偿用地单位。

  同时,有了“亿元回购”的历史教训,新洲区开始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控生态线范围的项目准入。新洲区纪委一位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新洲全区已拒绝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3个,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4起,确保无一例违规审批案例。

   426个项目“出局

  2014年11月,武汉市政府副市长张光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既有项目清理处置的情况。

  日前,长江商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取的这份报告显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现状建设主要包括既有建设项目和现状农村居民点等两大类。其中,既有建设项目共计1682项,总用地面积约119平方公里,这些项目的清理工作,主要围绕“控、建、改、迁”四个方面开展,针对这些项目进行依法清理时,主要考察项目是否符合准入要求,并具备合法手续。

  1682个既有项目中,有372个项目既符合准入要求,又具备合法手续,全部予以保留;426个项目,既不符合准入要求,又不具备合法手续的,应逐步迁出基本生态控制线,此类项目用地面积为21.8平方公里。

  除了予以保留和迁出的项目,武汉生态控制线内还有884个“单符合”项目,需要进行整改,其中,符合准入要求但手续不全的项目共计151个,限期补办手续后可以予以保留。

  此外,具备合法手续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共计733个,根据各自的情况按三种方式整改。

  第一类是已批准、已供地、已建设,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这类项目通过整改建设后可予以保留,共计326项。第二类是已批、已供、尚未建设,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非工业仓储类项目,这类项目原则上将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但对于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优化设计方案后予以保留,共计99项。第三类是已批、未供,但不符合准入要求的80个非工业仓储类项目,以及具备合法手续的228个工业仓储类项目,应改变用途或置换用地。

  目前,武汉市涉及到的各城区均已制订了针对上述项目清理的详细实施计划,将逐年组织实施。

  针对涉及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新增建设项目,张光清说,武汉市政府将严格管控,做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零审批、零进入。同时,对于符合准入条件的新增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在常规项目审查基础上,还必须通过选址论证等程序,其建设强度、高度、生态绿地率等也必须达到政府制定的具体控制指标。

   屡遭突破

   总体规划伤痕累累

  城市主城区的面积不断扩展的发展方式,在中国民间被戏称为“摊大饼”。历来以“大武汉”著称的湖北省武汉市也不能免俗。

  早在2004年,武汉市就编制了2005年至2020年的城市总体规划,当年划定的武汉市城镇建设用地(又称“都市发展区”)面积控制在667平方公里,结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在第二年年底就面临修编的需求。

  2006年7月,武汉市政府向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情况,这一次修编后,确定的武汉市2020年的都市发展区面积应该控制在1030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部分为450平方公里。然而,这一设想的目标在2010年就提前十年实现。

  “如果总体规划屡屡被突破,《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到底在哪里?”不断地有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参与相关会议、审议相关文件时,对此提出质疑。

  就在2013年6月26日,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这让武汉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以政府令形式划定生态控制线的城市,也是全国第一个以人大常委会决定方式为生态控制线提供法律保障的城市。

  “必须把总体规划通过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用‘法治’的手段防止‘人治’,城市规划才不会因领导人的变动而随意更改,不因个别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干部告诉长江商报记者,经过8年的反思和探索,武汉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达成上述共识,因为共识,才有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实施的决定》的出炉。

  也就是在这次会上,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成发也提出城市发展“十不”,以此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不能填江;不能填湖;不能摊大饼式的无边界扩大城市建成区的外延;不能环湖“铁桶式”地开发,把湖岸线都建成私家花园;不能沿着道路控制线建房子,尽可能多地留出绿地,建街心花园;不能看到旧房子就一拆了之,要保护城市基本生态;不能没有快速交通系统;不能没有地铁;不能只顾拓宽道路,而忽视道路层网及“毛细血管”的建设;不能因为没地方停车,就乱建停车场。

  (吕友明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