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滚石遭台湾滚石唱片状告侵权 被判赔偿57万元
武汉人都知道本土有个滚石音乐台,也晓得全球知名的滚石唱片,但这两个滚石之间究竟是何关系,却说不清楚。
直到4年前,台湾的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滚石唱片)来汉起诉武汉滚石娱乐有限公司(简称武汉滚石)侵犯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人们隐约猜测唱得很火的武汉滚石,是不是傍了世界知名文化品牌?
6月9日,历经4年诉讼,湖北省高院终审认定武汉滚石侵犯台湾滚石唱片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一切“滚石”字样,并赔偿台湾滚石57万余元。
这意味着,在江城火了十多年的“武汉滚石”将不复存在。而事实上,记者昨日探访时也发现,武汉滚石音乐台武昌店已停业多时,汉口滚石音乐台经营也趋惨淡。
“滚石唱片”告武汉滚石
成立于2000年的武汉滚石活跃本土已有14年,主营歌舞表演、卡拉OK、音乐厅和酒吧,曾在汉口京汉大道和武昌中南路各设一个音乐台,另开有滚石糖果音乐会所,曾被认定为武汉驰名商标,获多重荣誉。
2010年,台湾滚石唱片的一纸诉状让这些不再理所当然——台湾方状告武汉滚石不正当竞争并侵犯商标权。台湾滚石称,滚石唱片从上世纪80年代成立后,培养出罗大佑、李宗盛、张国荣等大批艺人,“滚石”名号早已享誉全球,武汉滚石明知如此,却还在2000年将“滚石”注册为企业名称,在演艺厅门口显著使用“滚石”的变形字,音乐台上大量使用“滚石”字样,甚至上传台湾滚石30年演唱会等视频,擅自标榜自己和台湾滚石的关系,是典型傍驰名品牌的行为。
台湾滚石称,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武汉滚石自2001年起就被媒体曝光有组织色情表演,并因歌曲版权问题官司缠身,“媒体在报道时都直接说滚石,这让我们的声誉严重受损”。
被激怒的台湾滚石要求武汉滚石立即停止使用“滚石”字样,并赔偿其损失100万元。
武汉滚石被判赔偿57万
对于台湾滚石的诉讼,武汉滚石最初表示的是惊讶:“我们做的是不一样的业务啊。”
武汉滚石为自己辩解称“并没有傍品牌、搭便车”。最明显的是,大门口“滚石”两个字是变形字,与台湾滚石商标的字体有明显差别,公众很容易区分,此外台湾滚石主要做唱片,而武汉滚石主要做歌舞演艺,“井水不犯河水。”。
但武汉滚石的辩解并未得到法官认可。武汉市中院去年9月一审判决认定武汉滚石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使用“滚石”字号,且赔偿台湾滚石损失以及维权费共57万余元。对于一审判决,双方均不服向湖北省高院提起上诉,一个认为判赔过低,另一个认为赔偿过高。
昨日,省高院下达二审宣判,裁定维持武汉市中院一审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陈辉向记者解析道,首先,尽管武汉滚石在商标上使用的是变形字,但是它的读音、含义和台湾滚石的“滚石”二字完全一样,在普通消费者眼里也是一样的含义,所以侵犯商标权。再者,台湾滚石做唱片,武汉滚石提供歌舞表演、卡拉OK服务,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本质都还是歌曲,经营范围类似。
武汉滚石或退出江城舞台
值得注意的是,终审判决要求武汉滚石立即停止侵权,剔除其经营场所外墙、场内、门票、企业名称等一切经营物件中的“滚石”字号,并且限十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公司登记名称,“该判决一经宣布即法定生效,这意味着即日起,武汉滚石就不能再用滚石的称号。”法官说。
昨日终审宣判后,武汉滚石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还要考虑是否进一步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
记者随后来到武汉滚石的武昌分部——中南路的滚石音乐台,发现该处早已易主,现成为洪山铁路文化宫,但台阶上“滚石音乐台”的印迹还清晰可见。而作为武汉滚石总部的汉口滚石音乐台,仍在继续营业,不过生意惨淡。
记者致电武汉滚石,一名刘姓工作人员接电话后,不愿就“滚石”之争多说,只是不断重复“完了,都完了”,其称,不管有没有这起官司,公司业务现已大不如前。汉口滚石音乐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音乐台是公司目前惟一还在营业的实体店,中南路店已停业一年多,几家音乐会所也已陆续关停。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