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律援助拟进一步简化程序 劳动纠纷全部纳入

16.07.2014  10:29

  楚天金报讯(记者周寿江 邬红波)昨日,武汉市司法局就《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修正案(草案)》向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立法说明。草案拟进一步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

  草案将申请法律援助的重要条件“经济困难”的一般标准修改为“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原条例是“低于低保标准”。对申请人因遭受家暴、虐待、遗弃主张民事权益等特殊情形下的认定标准放宽,以申请人个人收入状况为准。

  草案还进一步简化了部分群体的申请程序,规定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无需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只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农村进城务工人员;70岁以上的;正在领取低保、孤儿保障金或生活困难救助金的;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因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草案还增加了法律援助的事项范围,将劳动争议纠纷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其中,除原条例中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请求给予社保待遇和工伤赔偿外,还新增了确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经济补偿、竞业限制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