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年起施行新预算法 确立现代公共财政观念
长江日报讯(记者周韧 通讯员祖华)11日,记者从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在明年初召开的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除涉密和上划单位外,98个市直部门预算都将提交大会审议。其中,54个重点市直部门预算将首次提交14个代表团的27个代表小组审议,平均每个代表小组将重点审议2个部门,预算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到场接受代表询问。
2004年开始,武汉市部门预算开始提交代表大会和专题会议审议,但“走程序”的味道较重。今年共有70个部门预算提交代表大会审议。明年大会由代表小组对部门预算进行重点审议尚属首次,将把市直部门预算分解到组,使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变化贯彻了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精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随着新预算法的深入实施,依法治市将亮出“老虎的牙齿”。
据介绍,新预算法最大的改变就是确立现代公共财政理念,从过去“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从管理监督的主体也转变为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新预算法首次确立全口径预算体系法律框架,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专家说,新法针对法律责任规定比较模糊问题,将法律责任从3条3款增加到5条25款,可以降级、撤职、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大大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的效力。
据悉,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一个月以前,市政府将98个部门预算草案细化,报市人大常委会,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先预审、再初审,初审意见和市政府对初审意见的处理情况一并在大会期间印发全体代表。一旦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常委会每年下半年听取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查处、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