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规划主体功能区 生态底线区禁止开发
09.12.2014 13:52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武汉市长唐良智要求,要借编制《规划》的契机,运用顶层智慧,做好全市发展的顶层设计,编制和实施好《规划》要有战略眼光、哲学思维,要科学预测、系统谋划、精细操作,要在《规划》确定的框架下,推进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融合,并要求继续深化《规划》研究编制工作,再次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
国务院、湖北省政府先后于2010年12月、2012年12月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均将武汉市列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为贯彻落实这一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武汉市从去年4月启动编制《武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成立了武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联合市国土规划局、华中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成立工作专班,目前已完成初稿的起草工作。此前,《规划》已经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三次在全市范围内征求意见。
《规划》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按照开发方式的不同,将全市划分为主城功能优化开发区域、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此外,《规划》将国家、省、市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历史文化名村和全市生态底线区列为禁止开发区域,蓄滞洪区及蓄滞洪保留区等未列入禁止开发区域。
据悉,武汉市目前共有186个街道(乡、镇)级行政单元,2010年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的街道达到3个,分别是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洪山区关山街道、珞南街道;常住人口密度超过5万人/平方公里的街道达到11个,分别是江岸区大智街道、车站街道,江汉区前进街道、民意街道、满春街道、民权街道、民族街道、水塔街道,硚口区汉正街道、六角亭街道、荣华街道。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09.12.2014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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