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4.09.2015  08:05

  长江日报讯(记者唐煜 通讯员杨华 陶涛)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深化纠正“四风”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让清清爽爽过节成为社会风尚、成为新常态,近期,武汉市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昨日,市纪委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

  2010年以来,汉南区农科所农贸公司采取出售被征地块的地面附着物、协助征地拆迁公司收受辛苦费等方式累积人民币70余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招待费等开支。2014年8月,区农科所干部顾本新在得知区纪委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审计的消息后,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焚烧损毁。2015年6月30日,汉南区纪委给予顾本新开除党籍处分;汉南区农科所给予区农科所农贸公司副经理耿成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农科所农贸公司副经理李茂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区农科所农贸公司出纳陈华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7月11日,东湖高新区滨湖街牛山村委会副主任孙乐平为其子举办婚礼,邀请44名非亲属参加,共摆酒席10桌,收取非亲属礼金共计8300元。8月18日,东湖高新区滨湖街纪工委给予孙乐平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不力责任的村委会书记、主任夏植富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3月8日,江汉区文体旅游局组织全区基层文化干部53人外出集中培训中安排观看武汉万达剧场汉秀演出,购票费用共计18230元,全部在培训经费中列支。2015年7月24日,江汉区纪委给予区文体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5年1月29日下午,江岸区科协在安华公司举办“中国科协会员日暨江岸区科协会员单位交流活动”后,参会的部分区科协干部接受服务对象安华公司的宴请、唱歌等安排。2015年7月14日,江岸区纪委给予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单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区科协副调研员彭涛、区科协科员王诗华、李君君作出书面检查。

  2015年端午节期间,武昌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兼局长何学军驾驶车牌号为鄂A56M87的公务车辆先后到武昌、汉口等地用于会见朋友、办私事。2015年8月24日,武昌区纪委给予何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2月28日,武汉睛彩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光来,组织睛彩频道23名员工以拓展实践活动名义赴湖北英山县秀峰景区旅游,共花费4380元。2014年3-5月,经张光来批准用睛彩频道公款分别给3名员工赠送结婚礼金,每人2500元,共计7500元。2015年8月26日,武汉广播电视台纪委给予张光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期间,新洲区旧街中学通过4张发票从食堂财务账上虚列支出14.27万元,用于坐收坐支及违规发放津补。2015年7月10日,旧街街纪工委给予旧街中学校长董喜斌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3月23日23时许,黄陂区工商局木兰工商所科员陈震,在武汉市江岸区黄浦大街山国茶艺以“推牌九”的形式进行赌博时,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公安分局查获并给予了行政处罚。2015年9月16日,黄陂区工商局给予陈震行政记过处分。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