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同志到武汉市武昌区视察推行河湖长制情况

28.06.2017  15:13

   6月14日下午,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到武昌区调研视察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对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70116号“关于武汉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刘立勇一行视察了武昌区余家头水源地、四美塘和董家明渠。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保护、岸线码头整治工作相关情况,区水务局负责人汇报了四美塘生态治理情况,市碧水集团负责人汇报了董家明渠治理情况。

   视察结束后,刘立勇同志在区人大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水务局局长张斐、副区长王兴文关于市区两级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刘立勇同志对全市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指出武昌区对河湖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工作开展,作为先行示范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从全市范围来看,少数区、少数部门对河湖长制工作还停留在口头上,认识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对于下一步工作,刘立勇同志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全面落实三级河长制,设立河湖长公示牌。三是进一步推进保护治理,以治污为核心,以系统治理、联动治理为前提,制定目标,细化时间节点,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四是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将河湖长制纳入各级人大监督计划,同时继续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的衔接。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堃,市人大城乡建设委主任委员左绍斌、人事任免委副主任委员李晓平,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副主任委员刘颖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碧水集团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曾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京,区政府副区长王兴文陪同视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