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局认真推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04.06.2015  19:05

  为进一步推进全局系统公文办理规范化,提升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近日,武汉市局印发通知,在全市国土规划系统试行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公文的文种选用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行文规则、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使用是否准确、错别字、公文办理延时误事、是否符合报审程序、保密要求等方面。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等文件规定,切实提高公文办理质量。严格规范行文,并按程序报审。各单位(处室)要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文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维护公文处理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起草的公文报局领导审批前,必须送局办公室对口核稿人审核。市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处室)公文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对一段时间内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处室)公文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