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将首次“年检”12件政府规章实施效果

22.07.2014  10:29

  长江日报讯(记者车莉 通讯员周凯 陈震)政府出台的规章执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昨日,记者从市法制办获悉,武汉市将首次对2013年出台的12件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开展年度评价工作。

  这12件包括《武汉市农村饮用水管理办法》、《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武汉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武汉市电力设施和供用电管理规定》、《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武汉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武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武汉市机动车安全技术和环保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

  此次评价工作,要求负责实施规章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相关规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实施情况报告,提出规章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规章主要制度执行情况或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法制办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开展市政府规章实施效果年度报告工作,在武汉市尚属首次,主要目的是关注立法后一年内规章的实施效果,制度设计的现实操作性,对立法的科学性进行初步判断和评价,并进一步夯实规章立法后评估的工作基础。以后会形成惯例,对上一年的规章进行有选择性的评价。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