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施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 做法系全国首创
记者11月10日从武汉市文明办获悉,该市已实施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清单上包括占道经营、油烟扰民等100条文明城市建设问题。市民通过“云端武汉·市民”APP、市长热线等投诉平台反映这些问题后,责任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办理完成,否则就会影响其文明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考评等,相关领导还有可能被追责。这一做法系全国首创。
“负面清单”中对100条问题做了描述说明,还明确了每个问题的责任单位和处置时限。例如,对“占道经营”问题的描述为“违规占用城市道路或其他公共场所从事商业经营活动”,责任单位为辖区政府(主办)和市城管委(抄送),处置时限为应急类24小时、非应急类5个工作日;对“油烟污染”问题的描述为“违规排放油烟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责任单位为辖区政府(主办)、市城管委(抄送)、市环保局(抄送),处置时限为应急类2小时、非应急类5个工作日;对“违章停车”问题的描述为“机动车违规停放、造成车辆、行人通行困难”,责任单位为辖区政府(主办)、市公安交管局(抄送),办理时限为应急类1个工作日、非应急类2个工作日。处置时限是指接投诉后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向投诉人或市长专线回复的最长时间。
接下来,该市将打通各类市民投诉平台,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建言献策、问题分析转办、办理反馈和评价机制,“全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处置问题的情况;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哪个区域被投诉的负面问题最多,哪个问题被市民投诉、吐槽最集中,定期发布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将职能部门管理信息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信息纳入评价考核体系中。
“负面清单”采取百分制计分,责任单位出现问题会被扣分。得分将作为各单位文明城市建设年度绩效考核, 以及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考评依据。对“负面清单”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该市文明办介绍,随着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我市文明城市建设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实施文明城市建设“负面清单”,旨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督促和引导各方严守文明“底线”,实现文明城市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胡雪璇 欧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