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税局回应:酒店借“营改增”之名涨价理由不实
近日,武汉市国税局接到市民投诉电话,称在某五星级酒店预定“五一”婚宴时,被告知要提价6%,理由竟直接指向“营改增”这项惠民政策。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从今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这四大行业将纳入“营改增”范围。至此,武汉将有17.6万户纳税人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企业计税依据和计算方式均有较大改变。
其中,酒店作为生活服务业中的一类,将按照年销售额500万元的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与原5%的营业税税率相比,其税负直接下降约40%。而一般纳税人,虽然按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但排除价外税的特征,实际税率仅为5.66%,还可以对购进材料、设备、服务,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成本进行抵扣。总体来看,酒店业的税收负担都会不同程度降低。”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表示。
接到市民投诉后,武汉国税局马上就办,立即处理,责成分管的江岸区国税局,由区局局长带队,走访该酒店,约谈其财务总监,进一步了解情况,宣传“营改增”政策,重点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店业营改增答记者问的精神进行了宣讲。
同时,该局还建议酒店对近期预定客户逐户回访,承诺已签合同不得已营改增的名义涨价;做好财务及营销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能将企业市场行为与国家税收政策“捆绑”。
姜锋局长表示:“酒店涨价纯属市场行为,与营改增没有任何关系!如企业因营改增出现税负异常,我们将主动上门帮忙分析,并做好税务辅导,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改革红利一起分享。”
经过沟通协调,该酒店财务负责人承诺,一定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算好“企业税收账”,不再以国家政策名义随意涨价;对前期已经预定的客户,将修改合同,确保不涨价!(胡芳华、王猛、叶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