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下月起每立方米涨3毛
长江商报消息 下月起,武汉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元调为1.10元/立方米
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 通讯员 沈佳)武汉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下月起调整,居民用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涨3毛。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公布了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1.37元/立方米。该方案将于8月1日起实行,从9月的抄见水量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每人每月平均多缴水费1.5元
武汉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王德华介绍,此次调整以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武汉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调整为平均1.18元/立方米。
新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于8月1日起实行,将从9月的抄见水量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城市供水价格由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组成,供水价格是1.52 元/立方米,调整后污水处理费是1.10元/立方米,调整后到户的综合水价是2.62元/立方米。调整后,武汉市每人每月平均多支出水费1.5元。
远城区暂不调整
武汉市水务局排水处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武汉市水务局向市物价局提出调整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申请,现在调整方案已经获武汉市政府同意。目前调整范围仅限武汉中心城区,远城区暂不包括在内。
低保家庭每人每月补贴1.5元
王德华说,按武汉居民人均每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调整后每人每月污水处理费支出为5.5元,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5元。为确保低保家庭不受影响,对低保家庭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一个三口之家每月多支出4.5元到5元,“相当于吃了一碗热干面。”
污水处理费标准11年未变,而污水处理成本逐渐增大
武汉污水处理资金3年缺口10亿多
探因
此次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的原因是什么?武汉市水务局负责人解释,首先,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偏低,资金缺口较大。武汉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于2003年7月开始执行,为0.8元/立方米。2010年纳入武汉市财政预算内管理,近三年(2011年至2013年)收取11.2亿元,使用21.67亿元,缺口10.47亿元。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营。
其次,目前武汉市污水处理费用逐年增大。2003年以来,武汉市开始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至2013年底,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4座。今后三年,还将有一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污水处理能力将达到277万立方米/日。随着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污水处理费用逐年增大。
此外,污水处理的环保要求提高,污水处理成本增加。按照国家和省环保、住建等部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2015年要达到95%,武汉市14座污水处理厂有11座需升级改造,同时还需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和污泥处置费用将不断增加。
提醒
IC卡用户
原购水量价格不变
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IC卡用户卡中原来购买的水量价格不变,8月1日起购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双月抄表的用户,如果9月份抄见水量包含7月、8月两个月的,则抄见水量的一半按新收费标准计算,一半按原收费标准计算。
到户水价构成
到户水价=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
调整前综合水价
居民用水综合水价
1.52+0.8=2.32(第一级)
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
2.35+0.8=3.15
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
9+0.8=9.8
调整后综合水价
居民用水综合水价
1.52+1.1=2.62(第一级)
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
2.35+1.37=3.72
特种行业用水综合水价
9+1.37=10.37
居民用水
污水处理费
涨0.3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