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对“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说“不”

04.07.2015  11:32

  7月3日记者从武汉市环保局了解到,武汉重拳整治“未审批先建设”、“未验收先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使环境保护从“违法是常态”向“守法是底线”转变。

  根据近日发布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规定,未报批环评文件,或者已经报批环评文件,但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尚未批准的,一律不得开工,已经开工的,一律停止建设。

  同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环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未按处罚要求整改到位的违法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和竣工环保验收申请。

  武汉市环保局环评处处长刘时芳表示,环评工作的重要作用是从源头控制污染。此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现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就开工,环保部门可要求该项目补办相应文件和手续,但补办手续期间,施工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却无法控制。这种“先上车后买票”大大削弱了环评工作的作用。

  据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雷鸣介绍,该队今年一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项目96个,其中未批先建44个。(记者 徐芳 通讯员 鄢祖海)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