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审查公开透明,消除了我的顾虑”
听证会现场
办案人员发表观点
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
武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姜建辉点评
武汉:首次将听证程序引入职务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
本网讯(通讯员 周晶晶 李晶)“以前认为检察院的工作很神秘,这次参加了听证会,消除了我的顾虑。原来审查这么公开透明,大家都当面出示证据,说明理由,有理有据,让我们很明白。” 2014年7月24日,旁听完武汉市检察院召开的一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行贿嫌疑人齐迁(化名)的家属感慨地说道。
这是该市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程序引入职务犯罪案件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首次尝试。
齐迁因向武汉某国企领导行贿于2014年3月14日被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3月28日,武汉市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其批准逮捕。6月27日,该案侦查终结,移送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7月11日,齐迁家属以书面形式向汉阳区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汉阳区检察院受理后,于7月14日向武汉市检察院批捕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汇报意见。
“一直以来,检察机关适用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具有行政审批色彩,实行的是内部审查模式。但司法改革的趋势是由审查行政化向审查司法化转变,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新刑诉法实施后,我市检察机关仅针对普通刑事案件召开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这次,我们想尝试在职务犯罪案件中也开展一次。”武汉市检察院批捕处副处长谌彬说明了此次听证会召开的缘由。
由于是第一次在职务犯罪案件审查中进行听证,该院在程序设计上颇费了一番脑筋,采取的是举证、交叉询问、质证的方式,以“让参与各方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和观点。” 同时,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在听证主体上,除该案侦查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部门、嫌疑人的代理律师外,他们还特邀了两名人民监督员——武汉市《长江日报》社的编辑邱晞和武汉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丁莉到场,居中审查。
听证会开始后,该案侦查部门、汉阳区检察院反贪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部门、汉阳区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人员首先围绕焦点问题——对齐迁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阐述了意见。
“齐迁在侦查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行贿事实,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我们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该案侦查人员认为。随后,公诉办案人员结合定罪量刑等问题发表了补充意见。
“齐迁平日工作中表现良好,是家庭经济的顶梁柱,我建议对他取保候审。”齐迁的代理律师发表意见的同时,对检察机关就羁押必要性进行公开听证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此举“非常公开透明”。
武汉市检察院批捕处检察官张琦介绍了齐迁逮捕时的原因和理由,对于其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他认为,该案证据已基本收集到位,案情已查清,且齐迁有悔罪、立功情节,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各方阐述期间,两名人民监督员不时提问,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当天下午,汉阳区检察院结合听证各方意见,对齐迁作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决定。
“此次听证会是一个非常好的起点,是落实“慎捕、少捕”的司法要求,扩宽检务公开渠道的有益探索,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武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姜建辉表示,该院还将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将职务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步骤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