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禁止乞讨卖艺 乘客拒安检强行进站移送警方

05.06.2015  12:19

(武汉晚报 记者谭德磊 通讯员吕作武)乘客拒不接受安检强行进站、乘车或扰乱安检现场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昨天,《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对轨道交通设立运营线路安全保护区、实施进站安检,禁止乞讨、卖艺,客流量激增限流等问题均作出明文规定,堪称执法力度空前。

据市法制办介绍,目前,全市运营的3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里程达95.34公里,日均客流量约120万人次。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的安全问题凸显。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和处理,急需政府规章进行细化和规范管理。因此,《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应运而生。《办法》于2015年3月3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今年6月10日起施行。

在安全运营管理上,《办法》规定,“乘客应当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安全检查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车站、乘车或者扰乱安全检查现场秩序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轨道交通警方解释,武汉地铁自去年9月实施全线网安检以来,效果明显,但实施过程中也遇到极少数乘客的不理解、不配合。作出这样的规定,是考虑到国际国内反恐形势严峻,确保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运营安全。此外,禁止乘客乞讨、卖艺、拾荒或者发放各类宣传品,也被写进了该《办法》。

就应急和事故处理,《办法》作出规定,在客流量激增的情况下,运营单位可以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甚至停止部分站点或者全线的运营。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上班乘客来说,早高峰若遇到地铁延误,无法及时恢复正常运营的,运营方应当为乘客出具延误证明,告知票款退还或车票延期等注意事项,做好乘客疏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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