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铁广告招标案主要嫌疑人向检方自首
法制网武汉11月28日电 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周晶晶 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7日14时30分,轰动一时的武汉地铁广告招标案的主要嫌疑人、广东省广告公司武汉分公司总经理吴某潜逃两年后到该院投案自首。
2012年2月,武汉地铁招标“不要10亿要7亿”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武汉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市纪委随后成立联合办案组对事件展开调查。同年3月底,武汉地铁运营公司资源部原经理邓宏武以及3名投标方嫌疑人先后被武汉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吴某系3名投标方嫌疑人之一。
据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办案人员介绍,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吴某在武汉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招标活动中,通过武汉地广广告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及其妻袁某,与邓宏武串通,违规让广东省广告公司中标,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案发后,吴某即畏罪潜逃。
2013年12月,邓宏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袁某和陈某因单位行贿罪于2014年1月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和有期徒刑2年9个月。
据了解,吴某潜逃后,武汉市检察院和该市黄陂区检察院反渎部门成立了联合追逃专班,专班人员十余次南下广州进行追踪调查,并与吴某的公司领导及其家属交涉,希望其能配合劝说吴某主动归案。但吴某仍未露面。
今年9月,最高检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部署后,武汉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反渎人员以此为契机,继续联系吴某家属,反复做思想工作。
两周前,武汉市检察院反渎人员接到了吴某律师的来电,对方转达了吴某投案自首的意愿。11月25日14时许,武汉市检察院反渎局收到了律所发来的传真函,告知吴某即将来汉自首。
11月26日清晨,吴某在妻子的陪同下,自行驾车从广州出发。27日,两人与律师和吴某的岳父在武汉碰头后,一同前往检察院。
据办案人员介绍,吴某在讯问中交代,案发后,因为害怕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他选择了潜逃。两年间,他一直躲藏在广州,经常住在宾馆不敢回家,整日惶恐不安,如坐针毡,承受着来自法律、亲情、生活三方面的压力,后通过亲属的转达,得知检察机关日前正在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有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遂决定鼓起勇气自首。
据悉,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有5名犯罪嫌疑人到武汉市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