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2016十大维权案例 女童游乐场摔骨折获赔5万
记者王刚 通讯员杨绍武 叶蕾
昨日,市工商局发布2016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十大案例涉及预付金退还、网络营销纠纷、合同违约、商品标识不规范等内容。
买奔驰车受误导 4S店全额退还订金
去年11月11日,吴先生在武汉星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奔驰4S店),订购奔驰GLA200时尚款汽车一辆,支付8000元订金,商家承诺购车可优惠现金1.5万元并赠送1万元车内装饰。由于销售人员一直强调采用消费贷款购车更实惠、利息很低,吴先生信以为真,签订了贷款购车意向书。谁知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吴先生才发现贷款流程、手续很复杂,且商家把金融服务费也算少了,便要求改为一次性支付购车款。但此时商家却告知一次性支付只能优惠现金1万元、无赠品。吴先生认为被商家误导,要求商家退还订金但遭拒。工商介入后,商家全额退还了吴先生的订金。
工商点评:商家在汽车销售过程中未详尽告知贷款购车的全部流程和所有手续,让吴先生误以为贷款购车程序简易,价格更优惠。商家的行为侵犯了吴先生的知情权,违反了《消法》的规定。
游乐场摔成骨折 2岁女童获赔5万元
去年6月23日,李女士2岁的侄女在其奶奶陪同下,在汉阳区钟家村“凯奇儿童乐园汉阳店”游玩,不慎从该乐园海盗船上摔下导致手骨折。李女士认为儿童乐园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中午游乐场只有一名工作人员,且游玩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意外伤害。
经查,该儿童乐园明示大人必须带小孩游玩,大人对小孩有监护责任,儿童乐园也应承担对消费者安全负责的义务。因门票内含保险费,经协商,由儿童乐园要求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本次事故相关赔偿费5万元。
工商点评:凯奇儿童乐园未能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安全保障存在隐患,导致儿童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造成伤害,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应给予相应赔偿。
微信营销承诺不规范 集齐百余赞却不能兑换
去年10月12日,武汉旭红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营销活动,称“收集108个点赞可兑换免费房券”,但信息中未注明活动截止日期和限定名额。当晚,秦女士就集齐108个点赞,并于次日联系酒店进行兑换,却被告知活动已取消。当月14日,酒店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布声明,称活动仅有20个名额。经调解,该公司同意按第一次营销的承诺,为秦女士赠送免费房一晚。
工商点评:该酒店通过微信公众发布活动信息,属于对外作出的公开承诺。酒店单方面作出的网络声明是无效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虚假违法广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对2016年10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曝光。
1。蓝光·林肯公园(房地产)
违法主体:武汉名流时代置业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广告宣传中含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用语,且未取得项目预售许可证,构成发布房地产违法广告行为。被依法处罚21万元。
2。小魔鼠(儿童用品)
违法主体:小魔鼠儿童用品(武汉)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自有网站上发布广告,内容含有“小魔鼠品牌,百人服务团队,15年市场经营经验”等,而当事人成立于2016年1月,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5万元。
3。本草精华祛痘(化妆品)
违法主体:武汉市江岸区苗邦美容院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店堂内及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了“采用天然本草植物萃取,苗族祖传秘方”等宣传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术语的内容,构成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0.5万元。
4。万松堂养肝菜(食品)
违法主体:武汉万松堂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1号店”网站上宣传其产品“万松堂肝泰”,具有抗癌、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效,构成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0.4万元。
5。国家机关人员的形象
违法主体:武汉都市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为庆祝建院10周年,在网站上使用国家机关人员的形象作宣传,提升医院的影响力和地位,构成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6万元。
6。教育培训
违法主体:武汉前程世纪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汉分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印刷广告宣传中含有学习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吸引学生家长,构成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0.6万元。
7。投资理财
违法主体:京金联(武汉)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摆放印刷品广告中宣传荣获“2014年最佳金融服务机构”“亚洲品牌500强”等内容,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20万元。
8。燕京纳豆胶囊(保健食品)
违法主体:武汉颐天衡康商贸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发放宣传单,公然宣称“燕京纳豆胶囊”具有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的功能,构成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0.5万元。
9。蜂产品(食品)
违法主体:武汉小森林蜂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印刷品宣传单中宣称“获得雄蜂蛹发明专利及蜂胶水溶技术,参与中国首部蜂胶行业标准制定评审,连续八年被评为行业先进单位”等荣誉,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被依法处罚20万元。
10。咿呀口腔(医疗服务)
违法主体:湖北咿呀医疗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虎泉店
主要违法表现及处理结果:当事人为提升知名度,在门前显示屏上发布含有治疗治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违法广告,被依法处罚1.37万元。
(通讯员刘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