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劳模评选严把三道“门槛”公示后仍有人落选

01.05.2015  12:53

本报讯(记者胡雪璇)武汉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十六届劳模表彰大会昨日举行,423名武汉市劳模受表彰,196人获评武汉五一劳动奖章。与4月22日公示的市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拟表彰对象名单对照,实际受表彰者少了3人。

公示的名单上,市劳模为425人,武汉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是197人。市总工会介绍,因为有关原因并经相关程序,有3人被取消了评选资格。

据了解,今年我市劳模表彰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三道“门槛”。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表彰市第十六届劳动模范的通知》,我市初定评选500名市劳模,但最终只有423人获评。

第一道“门槛”是纪检、组织、卫计、安监等部门联合把关。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干部违纪、所在企业发生安全事故等,候选人都将被“一票否决”。

第二道“门槛”是拟表彰人选须符合比例要求。本届劳模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的原则,保证一线工人和技术人员、农民工等普通劳动者的数量。当有的区或单位推荐的企业负责人和县处级以上干部占比过高时,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会要求推荐单位将其中的部分人“拿掉”。

第三道“门槛”是公示关。每位劳模人选,至少要经过两次公示。第一次是所在单位张榜公示5天以上。第二次是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名单经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初审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经公示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才能被命名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