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新政下月起实施 能否破“劫贫济富”诟病?

16.06.2014  10:14

  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广至今,有的地方出现不同行业职工缴存数额相差较大的问题,被诟病为“劫贫济富”。

  14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透露,下月起,武汉将实施一项新措施,月收入19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未曾使用公积金贷款,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余额。

  此措施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市民热议。

  提取公积金有得必有失

  杨小姐月基本工资2500元,五险一金月扣444元,住房公积金按5%的比例缴纳。“缴存额度很低的人有些无奈,没钱付首付,公积金又达不到取出来的标准,其实就没什么用。”杨小姐说,对她来说,住房公积金有点像另一种形式的养老金。

  武汉市即将实行的新规,或将化解杨小姐的担心。

  然而,这也是一把“双刃剑”。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祖信说,该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总额与缴存余额和缴存年限挂钩,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虽然可以增加一些年收入,但如果将来要买房,贷款总额将大幅减少或不能贷款。“公积金是一项互助性制度,提走了自己的公积金,也就不能再享受别人的帮助。”陈祖信表示,虽然放宽了提取,但人们提取公积金应主要用于住房类消费。

  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提取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下一步,将结合各地实际,对公积金提取规定进一步完善。

  “中低层”是最大受益者

  省住建厅统计显示,今年前5个月,我省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3亿元,全省个贷率68.3%,比去年提高3.3个百分点。在房价较高、购房需求较旺盛的地区,尽管不同单位公积金缴存金额不同,但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仍表现明显。

  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去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市场份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的40%以上,其中,首套房贷款占97%,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近80%。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红调研武汉市2013年的情况发现,按缴存住房公积金额度对缴存人群分类,排名前20%的“高缴”人群,其月缴存额占缴存总额的49.15%。“中缴”和“低缴”人群相加,其缴存金额占总数50.85%,但其贷款总户数、贷款金额分别占70.96%和65.22%。她调研国内其他城市也发现,公积金重点支持了缴存职工的刚性基本住房需求,主要受益群体是无房中低收入缴存职工。

  可持续发展,需共同维护

  留心路边小广告,“公积金变现”数量集中。

  2月,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一份提取申请时发现,一武汉女子在近一个月时间里,分别与5名荆州男子假结婚,以个人在武汉购二手房名义帮助这些男子套取个人公积金,现案件已告破,被套取的资金已追回,涉案人员受到相应处理。“人们对公积金的态度是随自身立场变化的。”专家表示,在实际中,除了想方设法套现公积金,还有一些享受过了住房公积金优越性的人,态度发生转变,觉得公积金与自己再无关系,多缴是吃亏。

  据悉,骗取、套现公积金不仅违法违规,还是一种失信行为,损害了其他缴存人的正当权益。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大家都去骗取、套现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功能将难以为继,最终结果是所有人都无法再享受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