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突破1200亿

17.12.2014  13:11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刘倩雯)昨日,记者从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2014年11月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总额突破1200亿元,达到1210亿元。“我们坚持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企业推进作为工作重点。按照‘先建制度、择机缴存、以点带面、跟踪服务、全面推进’的原则,努力在非公企业中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让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私民营企业职工。”该中心负责人介绍。

  3年从500亿到1210亿

  据悉,武汉市1992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归集额从零起步,到2006年12月,累计归集总额突破200亿元,历时近15年;到2012年4月末,又新增住房公积金归集额513亿元,累计归集总额突破700亿,用时5年零4个月。2012年5月至今仅2年零8个月,归集额再次新增500亿元,累计归集总额达到1210亿元。

  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是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基石。归集额上不去,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越大,覆盖面越广,住房公积金制度解决住房民生的作用越凸显。为此,武汉公积金中心打破常规,在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缴存比例可在8%—12%幅度内调动

  “我们变住房公积金‘福利’享有为‘激励’缴存。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市允许缴存单位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8%—12%的幅度内,自主确定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该中心负责人介绍,同时武汉市公积金支持缴存单位在政策范围内,根据不同的缴存人群(如“白领”、“蓝领”)确定不同的缴存比例,变住房公积金“福利”为“激励”,既为企业发展储备留住人才,又避免“劫贫济富”诟病,解决低收入缴存职工公积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武汉市公积金还采取分类实施差异化的公积金缴存政策。实行公积金缴存上的“保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推行“限高不搞一刀切”,对私民营企业只要其收入合法、公开透明、依法纳税,允许其“超基数”放开缴存,以有效增加住房公积金“水池”的“蓄积量”,为中低收入者使用贷款增加互助的资金来源。此外,还强化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力度。对职工投诉用工单位不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以点带面,主动上门宣传政策,必要时以行政执法通知书形式,督促单位及时为职工补缴公积金,维护职工公积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