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低收入者首次提取公积金可不限用途
新华网武汉6月15日专电(记者廖君)从下月开始,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者,可定期提取公积金。这是14日举行的湖北省第二次公积金宣传日咨询现场传出的消息,旨在满足低收入职工基本住房需求。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从7月1日起,单身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以计算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工资为准),或双职工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以后也不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不限定用途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提取次数原则上一年一次,可提取个人账户内全部或部分余额。
此前,除住房用途外,武汉规定,缴存职工在退休、离职、大病等11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
据统计,去年,武汉发放公积金贷款210亿元,创下历史新高,解决了5.922万户家庭住房问题。武汉去年在册职工人数达500多万人,然而参与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仅160万人左右。一方面非公企业缴交公积金比例偏低,另一方面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在本单位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获得住房后,开始大量提取公积金,或者不按原比例缴交公积金。
针对这一现状,为帮助无力购房的中低收入者盘活账户内公积金,同时也避免公积金“劫贫济富”,武汉放开了公积金提取。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调查,月收入1900元以下,在武汉属于较低收入缴纳标准,购房压力较大。对这部分缴存职工来说,按照8%-12%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每月公积金缴存额最多228元。虽然金额并不多,但一年累计下来再提取,相当于多了一个多月的工资收入,可用于生活等方面开支。武汉公积金中心介绍说,月收入1900元以下这部分群体占比并不高,即便其进行公积金提取,也不会对公积金总盘子有太大影响。
业内人士提醒,对于年龄较大、收入增长前景不佳且无力也没有购房意愿的职工来说,提取公积金比较划算。对于刚刚就业的年轻人来说,虽然提取可以改善生活,但如果未来仍有购房打算,则会受到较大影响。
(责任编辑 陈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