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级法院以规范化促执行工作科学化
直面问题 狠抓执行规范化
2014年3月,武汉中院深入15家基层法院调查摸底,收集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在前期调查摸底后,武汉中院正式向全市推行“执行实施关键节点审查制度”。该制度将委托评估、拍卖、财产分配、案款发放等重要执行节点纳入前置审查程序,以便在执行员执行之前及时发现问题,防止执行瑕疵的产生。在执行权分权运行的基础上,形成了事前审查与事后审查并行的执行审查权运行模式,大大减少了因错误执行给法院执行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
同时,武汉中院还相继出台《执行实施关键节点审查标准及审查流程规则》等相关规定,统一全市法院执行尺度和标准,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今年7月,申请执行人王某申请执行思联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员拟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审查发现,执行员未将财产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请执行人,未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车辆等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故作出不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审查意见,并提示执行员对被执行人财产全面调查,将查询结果向申请执行人反馈,对查到的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员按提示意见,完善了执行措施,最终该案依法执行完毕。
信息运用 倒逼执行规范化
武汉中院执行信息化建设始于2013年,今年5月建成了以执行查控为核心,以案件管理为基础,具备网络查控、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功能的现代化办案和执行指挥系统,把传统执行模式与信息化执行模式有机结合起来。
为使执行办案系统符合现代执行工作的要求,武汉中院精心设计了“执行案件流程树状图”,将网络查控、有无财产案件分流、关键节点审查等最新执行元素纳入图中,清晰展现了执行实施案件的完整流程。
据介绍,武汉法院“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正式开通后,武汉两级法院执行人员足不出户,通过电脑只需几秒即可从协助执行银行及其他单位查询到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宁某诉泰森建设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生效判决确定泰森建设公司支付宁某货款及利息共118175元。因被执行人泰森建设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宁某于2014年9月30日向江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值“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刚刚运行,经系统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泰森建设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北省十堰市分行账户上有存款20万余元,执行法官随即赶往十堰市,成功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11.8万余元。宁某拿到案款时激动地说:“真没有想到能这么快拿到货款,法官的工作效率确实高!”
在全力推进“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扩容建设和查、冻、划一体功能升级的同时,武汉法院还及时与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对接并如期开通运用,现已基本形成“不留空间、不留行业、应查尽查”的规范化执行财产调查模式。武汉中院执行查控系统自2014年7月正式开通以来,共采集各类被执行人财产信息234838条,查询执行案件12233件,查询财产的执行案件10942件,查询反馈的银行存款金额1228.98亿元,查询被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86宗。
狠抓队伍 提升素质促规范
执行队伍老中青比例失调、年龄断层、知识断档等问题突出,执行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不利于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武汉法院从增强队伍内力上下功夫,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一手抓政治学习,一手抓业务学习。
武汉法院对司法良知、司法职业操守教育和工作作风教育常抓不懈,不断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贪腐。同时,武汉法院还加强岗位练兵,强化对新的司法解释、执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案能力和本领;强化信息应用能力培训,让执行干警人人过关,不做“灯下黑”。
武汉市人大代表严道清在武汉市人大会议上为武汉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武汉法院执行工作方式规范了,执行文书规范了,执行权运行机制和管理也规范了。武汉法院的执行‘招牌’越擦越亮,‘品牌’越叫越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