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七旬太婆茶叶店拎走贵重提包 再次出手终被抓

10.06.2016  08:23

  去年9月10日上午,武汉香港路一家茶叶店内,店主的手提包被盗,损失大量现金等贵重物品。经过8个多月追踪,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七大队向勇探组5日上午在汉口胜利街抓获作案嫌疑人——年过七旬的太婆。

  去年9月10日上午,江岸区一家茶叶店店主报案称,大白天营业时间里,装着2万多元现金、价值7000多元的金项链以及3只手串的手提包不见了。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一名太婆摇摇晃晃在店中转悠,就在店主眼皮底下不慌不忙地拎走了手提包,从容离去。

  民警视频追踪太婆,看到她坐上公汽到三眼桥下车,走进一片旧房拆迁区域,从视频监控中消失。此后,警方虽经艰苦追查,始终再未发现太婆的身影。

  今年6月1日清晨,江岸区上海街一家水果店店主发现,放在抽屉里的1200元营业款不见了。水果店监控显示,一名太婆趁人不备拉开了抽屉,扒走了营业款。

  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七大队探组比对监控视频发现,这个太婆就是去年9月10日在香港路茶叶店扒窃手提包的太婆。

  反扒民警再次视频追踪,一直追踪太婆来到汉阳区鹦鹉花园小区附近,发现这个太婆经常在清晨5点多钟出门,搭公汽到汉口。民警于是连续前往该处蹲守。

  5日清晨5点50分左右,太婆再次出现,坐公汽来到汉口三阳路,民警密切跟踪。早上8点左右,民警确认太婆正是追抓很久的嫌疑人,在胜利街将其抓获。太婆承认了在香港路茶叶店、上海街水果店的两起扒窃案,但坚持说在茶叶店拎走的提包里只有1万元左右。

  太婆自称姓彭,70岁,目前已被移交西马街派出所进一步审查。

  70岁的老人触犯法律会承担刑事责任吗?湖北圣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寿亭介绍,《刑法》只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和精神病人触犯《刑法》做出了不予处罚的规定,没有对70岁以上的老人触犯《刑法》做出不予处罚的规定,因此,70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触犯《刑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记者万勤 通讯员匡文华)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