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司机驾驶校车严重超载被判拘役

19.05.2016  11:31

  新华网武汉5月18日电(东新检)未取得校车业务许可,却驾驶客车搭载幼儿园师生,客车核定载客19人实载却超过30人,近日这名超载校车司机在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决拘役两个月,这也是武汉市首起校车超载公诉案。

  据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检察院介绍,去年12月21日,个体司机田某在未取得校车业务许可的情形下,驾驶一辆蓝白色中型客车搭载一家幼儿园学生及教师等共30余人,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龙泉风景区被民警查获。

  经民警现场检查,这辆客车核定载客17人,共搭载35名乘客,其中幼儿园教师2名,家长1名,幼儿园学生32名,属于严重超载情形。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客车超载易增加行车不稳定性,还会引发制动失灵、动态侧翻等危险,易造成群死群伤等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刑法修正案(九)》施行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的范围。

  此案近日在东湖高新区法院一审,判决田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田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