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两年查处6名处级干部 社区书记组建黑社会组织
根据全市宣教月活动统一安排,武昌区昨通报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情况,通过对该区单位的考核和全年案件查处情况,两个单位被“一票否决”。
武昌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武昌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常态化逐级组织开展批评式、提醒式廉政谈话,一年不少于两次。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靠后或问题反映突出的13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党风廉政工作约谈。综合考核和全年查处案件情况,对两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11个区属单位进行绩效扣分,影响评先表彰和干部任用。
2013年至2014年,该区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1件,涉及处级干部6人。今年以来,新立案8件,涉及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2人。
两任房管所所长均受贿
1998年至2012年,刘汉坤利用担任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新河房管所所长、区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沙湖旧城改造、合作开发建房、房产置换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48.5万元及价值29万余元的房屋1套。
2013年12月,刘汉坤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六年九个月。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另外,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李隽利用担任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新河房管所所长、武昌区昌房房屋置换服务有限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在房屋改造、吞吐、销售代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3万元。2013年9月,李隽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五年。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拆迁事务所书记受贿8.5万
2003年至2010年,郭守国利用担任武昌区房地产公司拆迁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房屋拆迁补偿、承接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8.5万元。
2014年7月,郭守国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2014年10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重点办副主任受贿获刑五年
2003年7月至2013年7月,姚翠娥利用担任武昌区建设局重点工程办公室副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2.3万元。
2013年11月,姚翠娥因犯受贿罪,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2013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公园管理处主任受贿16次
2006年至2013年,魏家啟利用担任武昌区园林局紫阳公园管理处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公园道路改造、绿地管理、苗木栽植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先后16次收受贿赂14.2万元。2014年9月,魏家啟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且全额退赃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4年12月,魏家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社区书记组建黑社会组织
2004年至2011年期间,邓勇军在担任中南路街向阳社区党委书记、武汉向阳兴达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网罗十余人组建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利用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控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2013年12月,邓勇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5月,邓勇军被开除党籍。
卫生监督所所长给职工发卡
2013年12月,刘沛胜担任武昌区卫生监督所所长期间,在组织职工开展体育运动时,以补助职工购买运动鞋为由,向全所27名职工每人发放一张金额为500元的购物卡。因违反财经纪律,2014年5月,刘沛胜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街道办副主任带队公款泡温泉
2013年12月28日,牛福庆在担任武昌区粮道街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带队组织参加街民调工作培训会的22人赴咸宁泡温泉,整个活动违规支出7160元,从年度民调工作奖励经费中开支。2014年12月,牛福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绿化队书记用公款给私车加油
2014年1至4月,武昌区园林局绿化队党支部书记付树枝在全面负责绿化队工作期间,延续该绿化队之前以私车公用为由,给该队领导班子成员及报账员等办理公车加油卡附卡为私车加油的做法,继续违规向附卡充值人民币1.7万元。2014年7月,付树枝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2015年5月,原武汉市洪山广场管理处主任段建国因涉嫌违反财经纪律被立案调查。(武汉晚报记者 王雪 通讯员 李德君 陶涛)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