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正式出台

09.06.2017  11:10
 

6月1日,《黄冈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正式印发,拉开了年度立法工作序幕。

据悉,自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州立法权以来,黄冈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法工作,精心筹建了立法队伍,聘请了立法顾问,设立了立法联系点,全面做好了立法准备工作。2017年初,经过多次调研、深入研讨、反复修改和第8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正式出台了《黄冈市人民政府2017年立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该《计划》以环境保护为重点方向,将《黄冈市重点湖泊划线管理办法》、《黄冈市养殖管理办法》、《黄冈市天然林保护办法》和《黄冈市遗爱湖公园管理办法》四个项目作为年度立法重点,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并就公众参与、专家认证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黄冈市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黄冈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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