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17年第13次集中学习

15.11.2017  14:46

11月14日上午,省司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2017年第13次集中学习,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学习会。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潘艳明和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厅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议。

学习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传达学习了全省领导干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精神,并讨论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培训班方案。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是以制度形式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要求,对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扎扎实实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是党中央为全党全国作出的表率和庄严承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坚持党的领导,首要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特别“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多数”的党员干部,要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上更加忠诚、更加坚定不移,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更加严格、更加规范,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会议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领会好中央精神,执行好中央决定。厅办公室要加快制定完善符合本系统实际的各项规章。驻厅纪检组、厅机关纪委加强对执行《若干规定》和《实施细则》的监督,要在作风、会风、文风上有更大的转变,以钉钉子精神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决定要求和省委安排部署,精心谋划,扎实推进,学懂弄通做实,实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履盖,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位求进,加速发展。     (陈新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