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工商局6次通关假材料 称是简化审批惹的祸
新华网武汉8月1日电(记者徐海波 陈俊)一套毛坯房6家公司注册,工商监管“一扫而过”……对这一审批怪事,武汉一工商部门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竟称——这是简化审批“惹的祸”。
早在2011年武汉市就进行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原本旨在简化企业审批手续,强调“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然而,简政放权在一些工作人员执行时,却沦为了监管“放水”。
假材料6次堂皇过关 “形式审查”存漏洞
家住武汉东湖高新区张先生的一处毛坯房,未办两证,购房合同、发票全在自己手上,但却被6家不同公司登记为“办公场所”。如果不是最近有人想租房,张先生至今不知道这一事实。
在接到张先生的举报投诉后,负责登记注册的武汉市工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找到6家公司的企业法人,对注册信息进行调查,发现6家公司都有完整的注册材料,且都通过了“形式审查”,但都是由一名叫做胡文芳的中介人员提供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
记者调查发现,张先生去年7月曾与其中一家公司总经理葛先图签订租赁合同,并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的复印件供其注册使用,之后双方又解除合同。此次注册,葛先图委托中介人员胡文芳代办,此后胡文芳利用私自留存下来的复印件为其他5家没有办公住所的公司代办登记。
武汉市工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王朝晖坦言,中介代办是被允许的市场行为,但存在不少非法、不正规的中介,为了收取高额费用,敢于冒险制造假材料、假资质。
记者在东湖高新区政务中心调查发现,有很多中介人员在此揽业务。当记者说既没有房屋也没有租房时,中介都表示“小事一桩”,“给4000元可以帮你办下所有手续,但如果被查出来,风险由你自己承担。”一名中介人员说。
记者查询武汉市工商局官网发现,工商登记住所为张先生房屋地址的6家公司,名称、企业法人完全不同,注册时间也各不一样,跨度从2013年7月到今年5月。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强调的是“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然而,当地工商部门长时间未发现一套房屋登记多家公司的情况。虚假登记材料如何堂而皇之地通过层层审查?
王朝晖回应称,按照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开发区依规降低了公司注册门槛,只是对6家公司的注册资料进行“形式审查”,没有也没必要到实际地点进行实地核查。
他同时表示,6家公司即使登记在同一住址也是允许的,因为东湖高新区规定同一房屋准许登记注册多家公司,但各个公司都要挂牌,隔开办公,有所区分。
按有关规定,公司注册登记办公住所,是自有房产的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是租赁房屋的要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产权复印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则须提交房产管理部门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正是利用简化审批后公司注册只需提供复印件的漏洞,中介公司才一次次得手。”王朝晖说,工商部门只需对申请人提交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应当由申请人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业内人士表示,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的背景下,许多地方工商部门对注册企业的资本金、资质、地址及业务范围等材料都是“一扫而过”,放松审查和监督。
王朝晖告诉记者,随着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新设企业的数量显著增多,注册变更业务大幅增长,但工作人员又要按规定提高注册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只能靠“抽查”来发现问题。
对于此次事件,武汉市工商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表示要依法追究当事公司和中介人员的责任,并给以一定处罚,并将加大核查力度。
当前,在简政放权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下,新注册企业出现“井喷式”增长的同时,如何保证审批权“放而不乱”?
“政府部门可以放下审批权力,但不能放下监管责任。”专家指出,精简审批程序改革强调的是“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为了放宽企业进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但也要防止一些政府部门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放松责任,给违法违规留下空间。
“各级部门要将‘权力家底’拿出来晒一晒,接受社会的监督。”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王国华教授建议,在精简审批的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审批备案制,对市场活动采取事后监管,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不能‘多一只手’,也不能‘少一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