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模拟法庭”:抢50元上网判一年半刑期

27.05.2015  12:07

    长江日报讯(记者宋兰兰 通讯员郑小明)“现在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江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李某涉嫌抢劫罪一案。”昨日,一场由初中生还原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吸引了百余名旁听者。

    这是市二十八中一节特别的法制课,初二(1)班学生选取一个校园门口的未成年人“擂肥”的真实案例,扮演审判长、书记员、辩护人、被告、法警等全部角色,模拟庭审现场,还原真实场景。案件中,两名未成年人为了上网“擂肥”,使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0元,构成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担任“审判长”的学生曹欣雨说,这次活动他们准备了约一周,希望以案说法来警醒同龄人不要误入歧途。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义正词严,审判长思路清晰敏捷,被告人坦白悔过。”江汉区人民法院民意法庭法官李靖为“模拟法庭”中同学们的表现打出高分。市二十八中负责人表示,把“模拟法庭”搬进校园是希望通过再现审理案件,教育学生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见习编辑 张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