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督察局崔岩局长与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黄楚平沟通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10月21日下午,武汉督察局在湖北省宜昌市开展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崔岩局长与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楚平会见,就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工作进行沟通。
专项督察座谈会上,崔岩局长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本届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建立的重要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务院第31次、58次和90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李克强总理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为了推进该项工作,经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同意,国土资源部党组决定在全国统一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专项督察。目前湖北省和宜昌市的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相对滞后。崔岩局长强调,市、县层面是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的关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难度也最大,因此这次专项督察的重点就是督察市县级政府推进地方职责机构整合情况,了解职责机构整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国土资源部提出政策建议,并对推进不力或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向国务院报告。宜昌市作为湖北省副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省的前列,各级政府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加强领导,全面谋划部署,加快推进整合工作顺利开展。
崔岩局长提出在职责机构整合过程中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准确把握职责机构整合的三条标准,即: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第二,加大对这项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力度。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有一定难度,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涉及多个部门,涉及到职能、机构、业务、人员、资料等的整合和各类资源的配置。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贯彻好中央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第三,按照“四统一”的改革原则推进改革。要做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在职责机构整合的基础上,要同步做好资料移交、系统对接、信息整合、窗口建设等技术工作,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打好基础。要整合信息资源,纳入统一管理,保证权利人资产的安全,保障不动产登记机构形成登记信息权威性。第四,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设。多项职能业务整合到一起后,登记人员的素质、能力都要随着新的“三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流程的梳理设计,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民百姓的能力。
会见时,黄楚平书记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中央和湖北省下达给宜昌市的重大改革任务,同时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宜昌市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动,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颜永红,湖北省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王继龙,宜昌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传强,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家法,市国土局、编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