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检查组赴黄冈黄石咸宁开展非遗执法检查

19.04.2016  15:23

  4月11日至14日,省文化厅检查组赴黄冈、黄石、咸宁及所属的黄州、浠水、阳新、咸安、通山开展《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总体上看,各地在贯彻落实《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推进机构、人员、经费、基础设施和传承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黄冈市人大开展了非遗保护工作调研,形成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推动了市、县两级非遗保护工作经费大幅增加。市直新建了黄梅戏剧院、黄冈艺校等重点设施,市非遗中心非遗展厅常年对外开放。黄州区设置以钱养事岗位稳定和壮大传承队伍。浠水县投入1.06亿元建设浠水杂技馆,主体工程已完工,县非遗保护中心档案资料管理规范。黄石“西塞神舟会”规模逐年扩大,召开了全国端午文化学术研讨会。阳新县单独设立了非遗保护中心,建成采茶戏传承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展厅,阳新布贴和采茶戏在民间得到较好保护与传承。咸宁市人大通过了《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决议》,促进了全市非遗保护工作整体提高。组织专家赴各县市帮助梳理当地文化资源,针对性地为各县市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市非遗保护中心腾出一层楼设立固定非遗展厅。咸安区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坚持特色办院,有效推动了麻钱子疗法的保护与传承。通山县政府成立了通山木雕抢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单独设立了县非遗保护中心,文化局出台了传承人管理办法和奖惩制度。

  就检查中发现的非遗保护工作力量较弱、素质不高、经费投入不足,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及非遗资料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与要求。各地表示,要借全省执法检查之东风,加大争取与工作力度,努力推动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