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练检查 · 立行立改】维护司法公正,鄂州法检同题共答
鄂州市法检两院推进落实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并落实省法院拉练检查整改工作的要求,3月28日晚,鄂州市法院、鄂州市检察院联合召开法检两院推进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鄂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鄂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利国,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黄国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三区法检“两长”,市、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两级法院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代表等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加强法检两院的监督与配合工作,人民法院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凝聚司法合力,以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司法需求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鄂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旗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我国宪法对法检两院责任关系的阐述。诚然,我们的分工有异,但目标趋同,我们有共同的方向、相同的情怀,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今天我们共聚一堂,合力谋划、凝聚共识,就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合力助推构建完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一项具体举措。
鄂州两级法院要提高认识,深入理解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探索实施案件数据信息共享、定期邀请检察机关调查研判、对个案类案进行研讨等多种途径,把监督制约机制做实做优。深入参与政法系统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会、公检法同堂培训等学习机制,加强学术联系、相互学习,力争做出成效和品牌,促进法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鄂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闫利国
“法检两家在法治建设中相互促进、荣辱与共、不可分割,我们工作内容不同、工作分工有别,但我们方向一致、目标一致、责任一致。检察机关将会充分尊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的前提下,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加强检察监督的事前沟通、研判、会商,聚焦突出问题,努力实现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不断深化良性互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小’案,能动履职体现为民司法‘大’情,共同为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推动鄂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鄂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国华
“今天,我们召开联席会议,法检两家同堂部署落实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是准确适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必然要求,也是一个共同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法律监督不是你错我对的‘零和博弈’,监督与被监督方目标一致、责任一致,法检两院要筑牢政法系统‘共同体’意识,增强工作联动性,坚持在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积极探索和推进同堂培训常态化,扩大同堂培训价值,不断优化人才培养和储备机制,打造高素质司法人才,努力为鄂州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基层法院院长
就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提高审判质效表态发言
鄂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周国旗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制度安排,我们要立足长远,开放包容,主动引进,养成在监督状态下工作的习惯。我院愿意先行先试,做到‘六有六应’,与检察机关惺惺相惜,一起打造命运共同体。”
华容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吴国俊
“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树牢‘在监督下办案,在阳光下司法’理念,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及时挂牌成立检察机关派驻法院检察室,为检察机关实施监督制约搭建平台。”
梁子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杨尚文
“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不断凝聚共识,强化工作合力,共同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基层检察长
基层法院院长
认真记录
合力谋划 凝聚共识
来源:鄂州中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李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