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检察院召开疫情防控时期监所刑事执行工作联席会
本网讯(通讯员 温珉玥)为进一步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力度,确保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4月15日,十堰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市法院、市看守所、市律师协会就疫情防控时期监所刑事执行工作召开联席会议。
会上,学习传达了国家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十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十堰市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的批复;通报了十堰市看守所2022年疫情封控状态下刑事执行、文书传递、远程提讯等工作情况,并就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共同商讨解决良策。
“如何做到严格阻断疫情和提高办案质效两不误?”
“文书流转怎样才能高效规范?”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思想上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作为重大任务,以“零发生、零隐患”为检验全部工作的标尺,以更严格的举措,助力打赢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阻击战,防止疫情流入高墙之内,做到防疫情、保安全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要适应封控期间法律文书传递、送押、提讯、开庭、会见的疫情防控规定,明确专人负责沟通对接,建立联络员制度,畅通信息渠道;考虑疫情因素适当预留文书消毒、静置、传递时间,提前预约提讯、开庭、会见时间,实现各个诉讼环节的时限要求,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坚决做到严密协调,责任到人,对接到位。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联动配合,强化协作意识。面对疫情对刑事执行、刑事诉讼工作的影响,相关部门要相互理解、换位思考、减少埋怨、及时通气、通力配合、共同做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监区内的绝对安全,把疫情对刑事执行和刑事诉讼工作的影响降低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