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本网讯(通讯员 欧阳丹妮)11月29日下午,天门市检察院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党组书记刘克强介绍了《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出台以来,该院具体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图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刘克强介绍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和省检察院、汉江分院关于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市检查院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有力维护了非公企业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5次,走访非公企业20次,针对非公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搜集整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汇报。审查逮捕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敲诈勒索、诈骗、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犯罪案件,批准逮捕9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14人。向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件,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预防宣传2次,提供涉及非公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186次,有效帮助非公企业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
互动环节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晓光答记者问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答记者问
△图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火焰答记者问
△图为湖北日报社记者提问
△图为天门日报社记者提问
△图为天门广电台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夏雪军主持。发布会上,市检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晓光,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军,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火焰分别向来自省、市的多家新闻媒体和企业家代表介绍了该院服务非公经济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就相关问题同新闻媒体进行了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