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全面铺开

01.12.2015  18:14
图为会议现场  

      本网讯  (通讯员  周蕾) 11月30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最高检部署要求,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电子卷宗系统建设应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正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铁民主持会议,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麻爱民在会上宣读了《湖北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实施方案》。

  张正新常务副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全面推行电子卷宗系统,是最高检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作出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决策,是适应司法改革需求,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的生动实践,是提高办案效率、提升办案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监督管理、促进司法规范的有力手段,是保障律师权利、优化检律关系的有效途径,是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促进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张正新强调,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最高检规定和省院方案的精神,严格按照各项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应用工作。一要明确部署模式和采购方式。我省采取对电子卷宗系统采用集中部署模式,将电子卷宗系统服务器部署在省院,卷宗数据也集中存储于省院,全省三级院通过访问省院的服务器实现卷宗数据的上传和下载。二要做好电子卷宗系统上线准备工作。全国检察机关将在12月底前实现电子卷宗系统的全面上线运行,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前,要确保设施配置和场所建设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学习培训到位。三要规范应用电子卷宗系统。在制作和使用电子卷宗的过程中,要坚持客观真实、规范高效、安全保密原则。张正新要求,全省各级院要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和制度机制建设,确保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到位、应用到位,进一步深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动检察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省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全省各市州分院和县市区院分管控申(案管)、技术、计财工作的副检察长,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部门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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