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全市检察工作如何实现提质增效、争先创优?毕奎明检察长提出三点要求
△会议现场
△党组书记、检察长毕奎明讲话
本网讯(通讯员 李蔓)3月2日,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会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毕奎明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法治检察根基、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实现提质增效、争先创优,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前提和根本政治保障。 ”围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毕奎明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平正义的向往作为检察事业的奋斗目标。 深入践行依宪执政的思想,把尊重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作为检察工作必修的政治课,把领悟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作为检察工作必练的基本功,把执行宪法原则、宪法精神作为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方向标。 深入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思想,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立足点、出发点和落脚点,成为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的红线。 深入践行党和人民“刀把子”的思想,职掌好检察权这把清除腐恶的“手术刀”、惩恶扬善的“双刃刀”、忠诚可靠的“精钢刀”,确保检察干警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任何时候都能够为党和人民分忧解难,有效发挥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法治兴则检察兴,法治衰则检察衰。检察机关只有信仰法治、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才能使检察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和完善。”检察机关如何夯实法治检察根基?毕奎明检察长强调:要筑牢是非善恶观念,把明辩是非善恶的判断力、鉴别力作为检察官的基本历练,把扶善安良作为司法公正的核心价值,把惩恶扬善作为检察官的使命和追求。要坚持法治思维,把严格依法办案作为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把法理依据充分作为裁判决断的坚实支撑,把运用好法律作为安身立命的核心技能。 要把准民生民情,在国情发展变化的时代特征中把准司法的脉博,在吃透民族文化的特质中把好司法的方向,在了解社情民意的实际中把准司法的尺度。
“做好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事业不断发展完善,关键在求真务实,关键要真抓实干。”解决了思想和根基问题后,如何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争先创优?毕奎明检察长要求:要锚定争一流的工作目标,以检察之力,去努力争创一流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人文环境,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要确立狠抓司法质效的工作导向,认真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省院“素能提升年”活动部署,强化狠抓司法质效的检察工作意识,健全狠抓司法质效的办案工作机制,构建狠抓司法质效的司法工作格局,以司法质量和效益、司法官素质和能力提升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严格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细化司法办案责任制的操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责任;积极探索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对于办案质量不好,甚至办错案、不合格案件的暂停独立办案资格,转而从事检察辅助工作,或者退出员额。
市院全体干警、各基层院检察长等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