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检察官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本网讯(记者 漆青梦) “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联络处处长、机关妇工委主任段军霞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湖北省检察院民事检察处副处长毛婵婵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从检20年,段军霞先后历经多个岗位,她克难奋进,不断挑战新领域,迈向新高度,先后获得“武汉十佳政法女杰”、“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湖北省优秀检察官”、“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一系列荣誉,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段军霞善用新媒体服务、联络群众,主动参与研发并开通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鄂检在线”公众号、“湖北检察”服务号,利用业余时间为人民群众答疑解惑;撰写各类调研材料、新闻宣传报道、理论研究文章100余篇;面对新形势下联络工作的新要求,她创新地将传统方式与现代信息化方式相结合,开通湖北检察手机报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平台”,搭建了检察机关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意见与建议的新平台;她坚持“小处室要有大作为”,在她的领导下,2015年湖北省检察院联络处争先创优成效明显,被评为先进处室。
在司法一线工作了26年,毛婵婵坚持终身学习理念,利用业余时间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努力使自己成为专家型的检察官。她每年撰写材料5、60份,20多万字,审核修改材料100多份。多年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民事案件200多件,案件审查终结报告曾被当做示范文本,所办理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原判决结果综合改变率达100%。她在工作实践中,积极进行学术思考和研究,参加高检院和省院多项重点课题研究,撰写了多篇详实的调研报告,发表论文10多篇。近两年来,她先后参与了湖北省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四化”文本的起草修改、高检院部署的“民行检察岗位素能基本标准”研发、民事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有关民事检察岗位司法改革配套文件起草等一系列重点工作,获得上级肯定。在担任湖北省妇儿工委联络员期间,因贡献突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另悉,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荆州分会江北检察院小组被湖北省妇联授予“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近年来,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在省检察院党组、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和省妇联的正确领导下,着力引领全省女检察干警立足岗位奉献检察事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程然、党的十七大、十八大代表马俊镠、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华丽、“湖北十大法治人物”李晓宝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湖北省女检察官协会先后荣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优秀女检察官协会”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