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退休检察官举报自己办错案 称领导干预案件
昨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因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一起经济纠纷案的被告人高尚得以重新坐进法庭。图/CFP
安徽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昨天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位检察官办的、距今已经9年的经济纠纷案件。受各界关注的是,检察官举报自己,是因为办案期间所做决定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
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察官称领导干预案件
孟宪君是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
据其介绍,2005年,他被单位指派审理一起经济案件。作为该案公诉人,在弄清楚案件来龙去脉后,他认为,案件当事人高尚不存在违法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但因为“领导要求”,案件被起诉到法院,一审结果是高尚无罪。
孟宪君称,因为“有关领导”干预,他被迫执行检察院的抗诉决定。最终二审判决当事人“挪用资金罪”成立,高尚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检察官举报自己引关注
二审结束后,因不服判决,高尚走上了漫长的申诉道路。先后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案件重审,但是相关申请均被驳回。
案件转机出现在2013年11月,负责此案公诉工作的淮北市相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孟宪君赶到北京,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办错案”,称2005年至2006年负责高尚案期间,当时的起诉意见及在一审法院判处高尚无罪后的抗诉行为,都非自己本意,而是“依领导意见作出”。
说到时隔8年举报自己的做法,孟宪君说,这个案子让他良心不安,当后来得知高尚走法律程序遇到层层障碍,他决定用举报自己的方式来试试。再者,他也已经退休,没什么顾虑了。
而后媒体广泛报道,2013年11月底,安徽省检察院向外界回应该案,表示将迅速核查相关事实,公正办理。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法院下达再审决定书,认为高尚挪用资金一案,符合再审条件,经安徽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该院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