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档案局(馆) 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9.03.2017  18:1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27日至8月2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省档案局(馆)进行了巡视。12月6日,巡视组向省档案局(馆)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档案局(馆)党组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将巡视整改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实化措施,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15个方面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一、关于贯彻中央、省委有关重要方针政策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在加强意识形态管理方面,局(馆)党组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湖北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等文件,提高了党组一班人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出台了贯彻措施,印发了《省档案局(馆)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处室把讲政治贯穿于档案宣传、编研、展览、办刊、新媒体宣传的全过程;落实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所有对外宣传的文稿由拟稿处室负责人审核,局(馆)分管领导把关,出现问题严肃追责。2016年,全局外宣文稿300多件,全部按中央、省委口径落实,无一出现政治问题。在推进依法治档方面,开展了依法治档警示教育,组织编印《湖北省档案违法案例汇编》,为档案法治教育提供了生动教材;坚决查处档案违法行为,2016年全省共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1053起,其中重大违法案件3起。

二、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在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方面,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相关文件,结合省档案局(馆)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并出台了《省档案局(馆)党组议事规则》、《省档案局(馆)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办法》;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党组执行《条例》不严格、不规范现象进行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增强《条例》意识,严格按《条例》要求选好人用好人。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方面,充分发挥党组在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凡涉及全省档案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均及时提请党组研究,由党组集体决策;切实加强党组对市、县档案馆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将市、县档案馆建设列入2017年省档案局(馆)重点工作,加大向国家争取资金支持力度。

三、关于对所属单位(企业)党的组织疏于指导和管理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党的领导,成立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加强事业单位党的领导相关工作制度;督促事业单位党支部坚持党对事业发展的绝对领导,所属单位推广中心、咨询中心均制定了《党支部议事制度》,凡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请支部会集体研究;专门选派1名党建特派员,对推广中心、咨询中心党支部建设进行指导。目前,推广中心、咨询中心党支部均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民主评议党员、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完成所属企业典策公司6名员工党员身份核查和党费交纳清理工作,并组织集体学习《党章》,明确党员权利和义务,开展亮明党员身份活动。

四、关于少数党组织软弱涣散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所属单位推广中心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了《党支部议事制度》、《党支部民主监督制度》、《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规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回头看”,召开“三严三实”回头看专题组织生活会;规范学习笔记,建立《支部党建综合管理台账》,对支部学习、党员学习笔记进行规范;对党组织软弱涣散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已就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加大了整改工作力度。

五、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深入整改落实情况。在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方面,对中心组学习进行查漏补缺,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组书记、机关分管干部人事工作领导成员、机关干部人事处长选人用人工作职责清单》等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心组相关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印发《局(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和省委出台的重大文件政策、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中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召开后,中心组先后两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蒋超良书记重要讲话。在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方面,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召开局(馆)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各支部全部开展了“三会一课”活动,支部书记逐一讲党课,支部活动质量明显提升;各支部均按要求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及时整改不足。在加强支部思想建设方面,相关支部重新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并形成学习情况报告;做好支部建设的台账管理,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党支部工作手册》要求,各支部全部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分别在支部大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六、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整改落实情况。在落实党组织换届制度方面,2015年7月28日完成机关党委换届,2016年10月前全部完成了支部改选;巡视反馈以后,机关党委对部分支部委员进行了调整,选好配强了党务干部。在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方面,各支部书记坚持把抓好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述职及考核,办公室、电子处、保管处3个支部书记在全局(馆)党员干部大会上进行了党建述职,其他支部书记的书面述职报告在局(馆)内网上进行了公示,对所有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职责进行了民主测评。在党费清查工作方面,巡视反馈后再次对局(馆)党员欠缴党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共补交党费3537元,并对欠缴党费、长期拖欠党费的党员进行了问责。

七、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党组及党组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党组及党组成员深挖思想根源,并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制度,出台《局(馆)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局(馆)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实制度》、《局(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切实抓好贯彻实施工作。

八、关于监督责任缺失整改落实情况。机关纪委对2015年《湖北档案》杂志发放劳务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对征订劳务费进行了全面追缴。机关纪委就“监督责任缺失”问题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财经制度,修订印发《省档案局(馆)财务管理规定》,严禁各处室、推广中心和咨询中心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加班补助;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局(馆)机关、推广中心、咨询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违规发放的各种津补贴,目前已全部按人逐项清理完毕。在纠正违规公款旅游方面,对参与公款旅游费用进行了清退,共清退费用14719元;严肃处理违规公款旅游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调查;严格规范业务培训,要求各处室及推广中心、咨询中心今后举办业务培训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省委规定,不得在风景区、旅游城市举办,不得组织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培训方案须报局(馆)办公会批准。

十、关于利用档案目标管理考核职权,违规获取利益整改落实情况。坚决纠正将期刊发行与档案绩效考核挂钩的行为,对党组出台的会议纪要、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从2015年7月31日起,已取消包括期刊发行与绩效考核挂钩在内的所有搭车发行做法;废止2015年省档案局(馆)印发的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重新制订了档案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与档案事业发展无关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内容。

十一、关于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形成国有资产流失整改落实情况。对后楼资产处置情况深入调查了解,形成了《省档案馆后楼办公用房出租、收回情况的自查报告》;建立健全局(馆)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印发《局(馆)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严格遵守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处置法律法规,定期对局(馆)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坚决杜绝账外资产,30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须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3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方案须报局(馆)办公会研究;深刻吸取后楼资产处置教训,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后楼资产处置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并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今后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必须请示主管部门,必须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必须聘请权威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必须经会议集体决策,确保国有资产处置合规合法。

十二、关于所属企事业单位管理混乱整改落实情况。在推进政企分开方面,支持典策公司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拟将典策公司整体移交给省国资委监管;注销永存公司和东湖服务部,目前,永存公司和东湖服务部已停止经营活动。加强对推广中心的领导和监管,选派一名副调研员参加推广中心决策议事。印发《省档案局(馆)财务管理规定》,将二级单位财务纳入局(馆)统一管理,明确规定推广中心2万元以上财务开支,须经支部会集体研究,5万元以上财务开支须报局(馆)办公会备案,一律不得进行资金拆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广中心、咨询中心制定《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全部清退违规公款旅游费用、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督促咨询中心加强对典策公司的监管,防止违反财经纪律、廉洁纪律情况发生。严禁超发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加强对推广中心绩效工资和津补贴发放的监管,严禁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和滥发补贴;从严规范推广中心、咨询中心薪酬管理。

十三、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和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整改落实情况。对应当回避干部进行了调整,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在同一处室工作满8年以上的干部进行轮岗交流,2016年已安排14名干部交流轮岗,2017年1月安排9名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统筹,完成2017年扶贫工作队组派工作,有计划地挑选经历单一或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2名干部参加精准扶贫,进行培养锻炼。

十四、关于落实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力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已就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作培训安排,举办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培训会;推进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覆盖,在认真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科级干部廉政信息登记基础上,印发《省档案局(馆)科级及以下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从2017年起实施,实现局(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全覆盖、无遗漏。

十五、关于干部档案专审质量不高整改落实情况。加快档案专审进度,局党组对100名局(馆)干部的档案专审结果进行了研究,督促未完成学历学位认定的干部加快进度,及时向人教处报送学历(学位)更改审批表;严格落实《干部档案“凡提必审”实施办法(试行)》,对发现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作为提拔对象。

两个月的巡视整改只是初步的,继续整改任务依然很重。省档案局(馆)将持之以恒地抓好继续整改工作,直到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下一阶段,省档案局(馆)将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和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根据巡视“回头看”的新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再加措施,再鼓干劲,确保各项巡视整改任务全部落实到位,推进局(馆)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档案局(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7)87233856,电子邮箱: hbdajgj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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