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档案局多措并举加强档案中介机构监管

30.04.2015  11:00

 

宜昌市档案局充分发挥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加强档案中介机构监管,通过五项举措,规范档案中介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积极推动档案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是制度监管。针对档案中介机构市场不规范、管理无依据等情况,我局专门制定了《宜昌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监管机制,促进档案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二是登记备案。档案中介机构成立一个月内须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登记,并每两年复核一次。目前已有五家中介机构进行备案。三是召开会议。召集备案登记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座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同时,了解中介机构的执业环境、面临的困难和业务需求,帮助其理清思路、解决实际问题。四是统一培训。集中培训已备案登记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对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业务标准、安全保密措施、工作职责等进行全面指导,统一业务标准,规范业务行为。五是现场抽查。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到档案中介机构服务现场抽查,对中介机构主体资格、安全保密措施、业务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强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