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执法办案两不误 湖北5法院21案在枣阳集中开庭

07.08.2020  18:10

人民法院报》2020年08月06日 第01版


7月27日至8月2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宜城市人民法院、保康县人民法院、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共21起重点刑事案件在枣阳市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其中包括部分涉黑涉恶案件。


接到集中开庭通知后,枣阳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对开庭保障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对公安、卫生、消防、电力等相关单位的任务进行了细化,将各项工作任务定人、定岗、定责任,做到防控有力无死角、保障完善不漏底、协调全面无缝隙。



连日来在该院开庭审理的案件共有21起,其中省高院6起、襄阳中院11起、宜城法院1起、保康法院2起、南漳法院1起。


针对被告人人数众多、异地羁押、分所羁押等复杂情况,每案庭审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都坚持对全体庭审参与人员、司法警察等进行核酸检测,发放庭审所需防疫物资;物理隔离被告人参加庭审的法庭,分设两个旁听法庭,通过视频信号传输实现同步开庭。参加庭审和观摩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扫描二维码进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无疏漏、无死角。


  责任编辑:陈群安 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