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校园我创建】我校黄为民同志获评“武汉市文明市民”

19.05.2017  16:22

    近日,从武汉市文明委传来喜讯,我校离退休处黄为民同志被授予第二届“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

黄为民同志2015年曾获评第二届“洪山好人”称号。他热爱武汉,崇尚文明,热心公益、乐于助人,诚信为本,孝老爱亲,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本次评选由湖工社区推荐,经洪山区评选,市文明委审核,最终被授予“武汉市文明市民”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勋章。

据介绍,本次评选出来的文明市民以投身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分子、各类先模好人、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参与者等为主,共有1030名武汉市民被授予“武汉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