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两级管理综合改革拉开帷幕
记者:严航
10月20日,随着首份学院综合改革目标责任书正式签署,酝酿多年的校院两级管理综合改革拉开序幕。
作为校院两方代表,校长李晓红和电子信息学院党委书记杨少清在《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综合改革目标责任书》上签字。全体在校的校领导、各学院(系)负责人见证了这一时刻。
校党委书记韩进表示,武汉大学较早提出并实践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在学校推进综合改革、争创世界一流大学的过程中,是一件标志性事件。他指出,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并不是若干改革的综合,而是一项综合改革,涉及人事制度、教学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重新设计。
韩进说,世界一流大学的创建,不仅需要一流的学科、一流的师资、一流的学生,更需要一流的治理结构。他希望试点学院严格按照协议,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充分行使自主权,以学院改革为第一优先级,充分释放自身活力。
遵循突出学院特色、负面清单管理、盘活存量优先等原则,长达8页的《武汉大学电子信息学院综合改革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了校院双方权责,包括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政策支持、责任考核等内容。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改革的本质在于“放权”,扩大和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推动由“以校办学为主”向“以院办学为主”的转变,增强学院的办学特色、办学活力、核心竞争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体包括:由学院自主设置管理与服务机构,按照学校规定自主实施干部聘任与考核,自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鼓励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团队薪酬等。多项自主权交给学院,学校职能部门对学院的管理从过程管理转变为目标管理。
此外,学校还提供各种“硬货”:针对由于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推动综合改革等原因增加的成本,适度增加学院年度财力预算,由学院自行统筹安排资金使用,考核为优秀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全日制学生招生规模减量小于全校平均值;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适度增加;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试点学院参与学校各类建设项目。
“放权”的同时,还将以两年为一考核期,根据考核结果对学院班子和学院进行重大奖励和严肃问责。由学院自主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结合规划,明确改革时间表;自主设置管理与服务机构,按照学校规定实施干部聘任与考核。
杨少清代表学院承诺,将把责任转化为担当,把压力转变为动力,把挑战转化为激励。坚持信念、坚定意志、坚守情怀,用扎实有为的工作和卓有成效的业绩,向学校交上一张满意的答卷,为加快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办学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本次校院两级改革试点工作受到全校上下的高度重视。从6月开始策划实施,直到签署目标责任书,经历了大量筹备工作:成立领导与工作机构、制定综合改革试点学院方案;征求学院意向,确定试点对象;拟定并反复修改试点方案。
学院综合改革试点是目前院级财务单项承包向综合改革承包的升级版。早在2006年,我校就开始了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为校院两级管理综合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学校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建成若干个有特色、良性发展的高水平学院,为优化学科和大学院制改革提供经验。
(摄影:严航 编辑:杨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