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委常委会日前讨论通过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为均衡配置学校师资力量,本市将采取措施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的交流将成常态。 《意见》提出,鼓励支持各区县和学校深化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学区制管理等改革试点,以强带弱、以城带乡,开展教师互派交流、“影子校长”实习、共同开发课程、共享学校资源等合作,以多种方式扩大和延伸优质教育资源。 《意见》提出,要有效利用绩效工资、职称评定、晋升渠道等杠杆,采取挂职交流、定期支教、区域内流动、城乡一体化管理等方式,引导干部教师在城乡间、校际间的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对农村学校和城区一般中小学在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评优评选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建立农村学校特设岗位制度,吸引优秀教师任教;同时探索建立优秀教师跨校兼职制度,鼓励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在改善教师待遇方面,本市将依法保障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为适应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还要建立教师绩效工资逐步提高的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重、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