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问题意识 弘扬改革精神
自去年底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基层法院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高院的改革精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四个工作专班,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开展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弘扬改革精神,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将科学配置审判资源、落实让审理者裁判作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努力构建管理规范、便民利民、分案均衡的立案机制和承办法官相对独立裁判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以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革除办案责权不明、层层审批等弊端。
《立案、分案工作暂行规则》规定:立案一庭对全院各类案件统一进行登记立案。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调剂分案为辅的原则,结合民事案件承办法官分案系数标准将案件直接分配到各承办法官,其他案件由立案一庭分配到各业务庭,再由庭长分配到人。《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内法律文书签发的有关规定》提到:一审独任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由承办法官签发;一审合议庭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调解书、裁定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书由该合议庭的审判长签发。立案规则是“收权”,旨在统一规范管理,使司法资源更加集中到办案一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律文书签发的规定是“放权”,尊重法官独立地位和人格,减少审批环节,让审判更加符合司法规律。两个规定一张一弛,实现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蹄疾”与“步稳”的有机结合。
立案一庭柯庭长介绍,《立案、分案工作暂行规则》施行当日,“数字化法院办案系统”开始自动分案,3名庭长分到了第一批案件。今后,立案难、“关系案”等问题将得到有效破解。法官纷纷表示,要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好手中权力,践行“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