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标准化考场建设 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湖北省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按照“一个明确、一个落实、五个提高“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措施、提高组织能力,实现了平稳、安全、顺利、有效的工作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责任机制是关键。省司法厅始终坚持把强化责任落实作为考试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研究部署考试工作,讨论并通过了《湖北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施方案》、《湖北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督查方案》和《湖北省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方案。与各考区司法局长和厅机关督考组长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全省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提升规范管理,夯实硬件建设是基础。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国家司法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要求,保障考试安全顺利进行,在省教育厅大力支持下,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场全部设置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为推进全省司法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是保障。省司法厅会同省委政委法、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等8家省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协调会议。各考区司法局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局治安、网安、交警部门、辖区派出所、学校保卫等部门沟通协调,召开考前联席工作会议,共保考试安全。同时,在省、市两级建立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及无线电设备作弊活动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形成考前联合预防、考中联合查处、考场联合防护的工作体系,确保考场安全和人员安全。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狠抓任务落实是重点。省司法厅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为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保密室安全规定,省厅新建试卷保密室,进一步提升硬件设施水平。各考区也加强保密室建设,同级保密部门对保密室进行检查验收,并颁发合格证书。考前,省厅对各考区保密室进行了检查。各考区司法局挑选考试涉密岗位工作人员时,除审查其应当具备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外,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情况,指定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纪检干部全程参与试卷的运输、交接、清点及启用工作。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流程,做好试卷保密监管和值班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试卷(答题卡)清点、封装工作,杜绝错装漏装答题卡(纸)现象发生。
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按要求,将试卷返送至省厅。省厅组织专人进行清点统计,确保试卷分类、数量、封装等无差错。返送卷(卡)前对押运车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并配置防水、防火等器材。押运途中,工作人员尽心尽责,做到人不离车,避免陌生人员和车辆接近押运车。23日,试卷安全送至评卷地上海,得到司法部考试司领导的肯定。
五是营造宣传氛围,丰富内容手段是核心。按照司法部要求,考试期间,省人大副主任王玲,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保密局、省无线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武汉考区现场巡视。10多家省级媒体宣传报道考试工作。其他考区所在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有关领导均到考点检查指导考务工作,并现场巡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严格管理、热情服务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国家司法考试信息,热情解答考生咨询,做好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和服务。考试期间,各考区选用教学条件好、交通食宿方便的学校作为考点,为广大考生提供周到服务,得到考生和社会好评。
六是提升干部素质,突出履职尽责是目标。为确保司法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省厅对全省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分层次、分类培训。5月13日至15日,省厅派人参加了司法部在昆明举办的考试管理干部培训班。5月29日,省厅在汉召开了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暨管理干部培训会议。8月6日,组织考区考试管理人员参加了司法部在兰州举行的手持机培训。9月1日,对考试机构负责人进行考务工作培训。各考区挑选有监考工作经验、责任心强和身体条件能胜任的同志参加监考工作,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培训突出针对性,尤其加强对高科技手段作弊的防范。通过培训,强调监考工作的纪律要求,全体监考人员明确了监考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提高了责任意识。考试期间,严格实行考场监考人员随机分派办法,流动监考人员尽职尽责,与考场监考形成严密的控制网络。通过建立监考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监考人员的行为等,强化对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了良好的考场秩序。(厅国家司法考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