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局坚持“54321”标准加强作风建设

02.09.2014  10:34

  一、树立五有学风。坚持周五学制度,做到学习活动有“五有”:即学习有计划、考勤有登记、个人有笔记、学后有心得,不足有整改。

  二、杜绝四种行为。严格执行纪律行为的“四不准”,在处理和办理各项工作时约束自己的行为,严格做到不懒、不庸、不浮、不贪。

  三、达到三个标准。积极开展肃风正位、作风整顿等测评活动,做到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切实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升思想作风,努力打造“零距离、零差错、零推诿”的服务标准。

  四、形成二种习惯。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作为作风教育的重要内容,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传递生活正能量,用好的生活习惯引导好的工作习惯。

  五、兑现一个承诺。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压缩时限、流程再造,开避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建立规范的工作作风,积极兑现“让您满意”的服务承诺。